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金融贷款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示
各潜在服务供应商: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对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金融贷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金融贷款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6日
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评审时间:2025年6月4日
评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5楼图书室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贷款额度 | 贷款服务期 |
1 | 金融贷款服务 | 1项 | 4000万元RMB | 1年 |
(二)最高限价相关要求:
1.贷款利率最高限价:LPR减65bps(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报价无效);
2.所报贷款利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贷款的人工、交通、税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需支付货款利率外的其它费用。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参评无效;本项目按贷款利率报价,响应的利率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其参评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行)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行)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行)授权的,总公司(总行)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二)具备《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受财政账户管理政策约束,为符合监管要求,本次单位融资项目将限定于当前已为本单位提供账户服务的合作银行,或承诺在中选后采购人提供开户资料后,中选服务供应商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立结算账户相关手续。(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手续,采购人将顺位选择下一家服务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有效期内以下列方式报名:
(一)发送电子邮箱:详细说明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hwyzwk@163.com ;邮件命名格式:获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二)现场: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00—17:00到总务科办公室报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行政楼二楼总务科办公室)。
如对采购公示或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投标人认同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院不再受理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或询价文件的质疑。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独立的“贷款利率报价单”一份和“响应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上述文件应装订完好并密封包装,封面写明响应单位,参评项目,并按要求时间递交至本项目评审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6—7267123
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金融贷款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书.doc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6日